兴业残联关于委托第三方开展残疾人基本康复项目的网上公告
2023-06-19 10:05
兴业县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委托第三方实施2023年兴业县第二批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项目工作的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文件精神,兴业县2023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项目资金达不到政府采购标准。为按时、统一、规范地完成任务,决定纳入政府采购渠道。由兴业县残联按照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实施。现将有关项目要求公告如下:
一、委托机构应具备条件
机构资质:合法登记(注册), 具备法人资格,取得国家规定开展有关业务的相应资质,并具有符合提供相应业务所需的专业人员、具备为残疾人提供护理照料、康复功能训练、社会交往能力培养、心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和康乐文体活动等服务的相关条件。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无违法记录。
具备以上条件的机构可向兴业县残疾人联合会提交申请书及有关佐证材料,县残联进行评估(择优选择)。经评估合格确定签订实施项目委托合同书后,由被委托方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进行支持性服务,并接受村、镇、县级残联的监管及配合该项目的有关检查。
二、基本康复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服务对象及资金标准:***兴业县户籍,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康复需求的视力、听力、肢体、智力、精神类共356名残疾人提供支持性服务;每人每年补助***元。
***服务内容:
为有康复需求的视力、听力、肢体、智力、精神类共356名残疾人提供生活能力训练、生活起居护理、个人卫生协助、饮食营养搭配、语言沟通、对残疾人及家属的健康指导、社会融入、基础治疗、心理疏导、康复知识普及、残疾预防、残疾人亲友培训、辅具服务、咨询服务和转介服务等多种基本康复服务。根据需要,选择性开展一项服务,即视为残疾人获得康复服务。
***服务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服务。
***服务标准:每月为每个残疾人提供支持性服务1次以上,每次1小时,服务时间不少于3个月。各个类别和级别的残疾人均可对应《精准康复支持性服务参考表》内的目录享受服务。
***服务日期: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收集材料:指导残疾人或家属填写《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收集残疾人证复印件,填写完整《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入户信息登记表》、《残疾人康复需求和康复服务情况汇总表》和《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卡》,发放填写完整的《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
***制定康复计划:详细了解服务对象的具体情况,充分征求残疾人及家属意见,制定个性化康复服务方案。
***提供支持性康复服务:按照协议提供相应的服务,妥善保存和管理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尊重和保护服务对象个人隐私。每次提供服务后,如实填写康复服务记录,完善康复服务档案资料,并由服务对象或其监护人签字确认。
***录入系统:及时录入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数据库系统。
***档案要求:服务执行报告,服务对象花名册,服务情况汇总表(每村一份),相关服务照片,服务对象一人一档资料(入户信息登记表、审批表、残疾人证复印件、服务手册、服务卡、个性化康复服务方案、服务情况记录表等)。
***定期开展服务满意度和服务质量回访及自评。
***各项信息的登记应真实、完整并及时更新,且不得向残疾人或家属收取任何费用。
四、项目申报时间、地点
申请时间: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7日。
申请地点:兴业县石南镇牛麻垌开发区(兴业县残疾人联合会)
邮箱:***com'>c3765263@16***com
申报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2023年精准康复支持性服务参考表
视力残疾 | 一、盲人定向技能及行走训练; 二、盲人社会适应能力训练; 三、中途盲者心理疏导; 四、低视力者视功能训练; 五、康复知识宣讲、健康指导、饮食营养搭配; 六、辅具适配咨询、维修与转介服务; 七、社会融入活动。 |
听力残疾 | 一、 语言沟通; 二、 社会融入活动; 三、 对残疾人及家属的健康指导; 四、 心理辅助及支持(心理疏导、心理咨询等); 五、 助听器适配咨询及转介服务 |
肢体残疾 | 一、重度肢体残疾人日间照料、长期护理、居家护理等服务; 二、辅助器具适配咨询、维修及转介服务; 三、健康体检; 四、生活起居护理; 五、个人卫生协助; 六、饮食营养搭配; 七、心理辅助及支持(心理疏导、心理咨询等); 八、基础治疗(如褥疮治疗); 九、对残疾人及家属的健康指导; 十、社会融入活动 |
智力残疾 | 一、认知、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训练等; 二、儿童家长康复知识培训、心理辅导、康复咨询与指导等服务; 三、重度智力残疾人日间照料、长期护理、居家护理等服务; 四、生活起居护理; 五、个人卫生协助; 六、饮食营养搭配; 七、心理辅助及支持(心理疏导、心理咨询等); 八、对残疾人及家属的健康指导 |
精神残疾 | 一、 生活自理能力训练 二、 生活起居护理; 三、个人卫生协助; 四、饮食营养搭配; 五、心理辅助及支持(心理疏导、心理咨询等); 六、对残疾人及家属的健康指导,督促其坚持服药; 七、社会融入活动; 八、住院转介服务 |
备注:残疾人获得该类残疾康复服务内容中任意一小项,即视为获得康复服务。
兴业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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