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D通常是指放置在公共场所的AED,普通大众可以在EMS人员到达之前使用它,为心脏骤停的病人实施电除颤。可以减少心脏骤停病人从发病到接受除颤的时间,越早的除颤治疗病人的生存率越高,从而达到真正提高院外心脏骤停急救生存率的目的……
院外心脏骤停(OHCA)被认为是全世界范围内一个重要的健康问题,对于心脏骤停的急救方案是实时心肺复苏(CPR)和进行必要的电除颤,早期除颤是预后良好的关键要素,除颤每晚实施一分钟,生存率下降7-10%。
PAD (Public Access Defibrillator)
PAD通常是指放置在公共场所的AED,普通大众可以在EMS人员到达之前使用它,为心脏骤停的病人实施电除颤。可以减少心脏骤停病人从发病到接受除颤的时间,越早的除颤治疗病人的生存率越高,从而达到真正提高院外心脏骤停急救生存率的目的。
研究表明,在公共场所发生的心脏停搏占所有心脏骤停比例约15%。发生率最高的地区是交通枢纽、监狱、商场、体育场馆、高尔夫球场、福利院、公共运动设施和高级会所。这些地方都成为PAD设立的首选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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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PAD设立的状况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始实施PAD计划的国家,从90年代开始设立PAD项目,有着30多年的经验,美国心脏协会(AHA,American Heart Association)对PAD放置的地点和数量建议为:“患者倒地3分钟之内,有一个训练有素的救援人员拿着AED赶到现场。”
美国每个州对于公众场所安放AED的立法都略有不同,例如:夏威夷州要求在各个学校、学院和大学校园的某个清晰可见的明显位置需要至少一台AED,佛罗里达州法律规定所有公共健身设施或者场所都要安装AED,明尼苏达州的建筑物明确要求AED的安装地点在消防栓旁边……
一份研究报告表明:“西雅图和金郡的EMS制定了一个PAD社区志愿者计划。在4年期间,475台AED被放置在各种环境中,并且超过4000人接受了心肺复苏术(CPR)和AED操作的训练。每年PAD使用比例从1999年的0.82%增加到2000年的1.12%,2001年的1.41%和2002年的2.05%(P = 0.019)。”
美国明尼苏达州罗切斯市做了一个尝试,特训警察和EMS一起应对心脏骤停。因为通常警车会在固定区域内定时的巡逻,并且24小时都有警车值班。因此警察应该比EMS人员更早到达病人身边,及时带来AED,为病人赢得宝贵的生存时间。在罗切斯特,心脏骤停病人救援生存率是世界上最高的。
在欧洲,法国为了评估PAD在现实中的应用情况,用了5年的时间对5个地区(2930万居民)做了一项研究。调查每1000平方公里/每10万居民AED的密度,以及每10万居民接受BLS培训的情况,并结合相对应的地区的院外救援生存率做了对比。
法国心脏骤停生存率与AED密度对比图
研究发现跨地区的差异竟然高达数百倍。不同地区1000平方公里,每10万居民平均AED数量从5台到3399台不等,接受BLS培训的人数从6955人到36636不等。从上图的对比中可以发现,拥有AED密度大并且参加培训人员多的区域,生存率约高(22.5%),相反,生存率越低,只有4.7%。
在亚洲,日本是普及PAD最好的国家。自2004年对于公共场所设立AED有立法以来,直至2013年数据统计,多于42万台AED被设置在公共场所。平均每 10 万人约 234.8 台,急救成功率从 7% 大幅增加到了 38%。
来自日本京都大学的研究者Dr. Taku Iwami分析了一项全国性、前瞻性、纳入院外心脏骤停患者的人群注册研究,起止时间为2005年到2013年间,共计近19万例心脏骤停被目击者发现。在这些有目击者的病例中,43776例记录到室颤(VF)。研究人员分析了其中43762例有预后结果的患者数据。
在43762例室颤心脏骤停患者中,4499例(10.3%)接受了公共场所目击者除颤,其他39263例(89.7%)没有接受除颤治疗。接受公共场所除颤的患者比例从2005年的1.1%大幅提高到2013年的16.5%(P<0.001),提高15倍。
日本接受公共场所AED除颤的院外室颤心脏骤停患者比例
对于1个月时神经功能良好的幸存比例,接受除颤者是未除颤人群的2倍(38.5% vs. 18.2%,校正后比值比=2.03,95%CI:1.87~2.20)。在儿童和青少年(0~17岁)人群中,该比例分别为63.1%、37.1%(校正后比值比=2.11,95%CI:1.24~3.61);在18~74岁人群中,该比例分别为46.6%、21.7%(校正后比值比=2.29,95%CI:2.09~2.50)。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除颤者的生存率提高幅度在1倍以上。
另外,研究发现,与没有接受除颤的患者相比,接受除颤者更可能获得目击者的心肺复苏急救(99.4% vs. 51.3%)。尽管除颤组从发病到急救医疗人员到来的间隔时间较长,但从发病到首次电击除颤的时间明显缩短。
研究者称,日本从2004年开始在公共场所安装AEDs,到2005年时公共场所共安装了10961台AEDs,到2013年时,AEDs数量增加到428821台,9年间约增加了40倍。日本心脏骤停救治存活率不断提高,这与公共场所不断普及AEDs是分不开的。
日本公共场所安装AEDs数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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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共场所急需普及PAD
与世界上其他设立PAD的国家相比,我国的情况不容乐观,中国是一个正在发展中的人口大国,随着社会健康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全社会的人口老龄化愈来愈普遍,心脏猝死的人数也随之上升。据统计每年心源性猝死人数高达54万人,每天约有1500人死于心脏骤停,每分钟都有人倒下……更何况很多猝死发生在中年人群,给社会和家庭造成重大损失。然而,目前我国心脏骤停者的抢救成功率不足1%,主要原因是患者不能在第1时间被急救,公众缺乏急救技能及参与急救的意识。
“心脏骤停”最佳抢救时间和方式是在事件发生的最初 3~5分 钟进行心肺复苏 (CPR) 和必要的电除颤,每延迟 1 分钟其生存率就下降 7%~10%,因此被称为急救的 “黄金四分钟”。超过 10 分钟,抢救成功的几率几乎为零。在公共场所设置 AED,让目击者在救护人员达到之前,第1时间给予患者高质量的心肺复苏和必要的电除颤,对“心脏骤停”患者有着生与死的意义。
在我国猝死救治形势如此严峻的背景下,我国的急救体系和急救能力却非常薄弱,公共场所普遍没有安装AEDs。即使在“北上广”这样的大城市,公共场所也极少配备AED。不仅如此,即使配备了这些设备,也面临着几乎无人会用的尴尬局面。
中国不仅需要AED,而且需要大量的会应用AED的公民。目前,包括欧美、日本在内的发达国家通过立法和培训逐步完善了心源性猝死的各种应急救助。国外的成熟经验,如国家层面立法、公共场所普及AEDs、学生和公众急救培训、“好人”免责法案等措施,都值得我们借鉴。以美国的初期经验来看,在加州、华盛顿特区、芝加哥等地的人群社区中,大约每5000人配备1台,按此标准,那么中国则需要几十万台AED装置,如果将来AED像消防栓一样普及,甚至进入家庭,中国的AED需求量之大将更加惊人。
我国现在心脏骤停的病人基本上都不能得到及时的治疗,并不是技术的原因,主要是因为人们的急救意识不到位。“除颤”只有经过专业培训的医生有所了解,而发生心脏骤停可能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等到医生赶到基本上都错过了最佳的救治时间。在公共场所普遍安装AED,就为病人得到及时的救治提供了可能,AED是全自动的,只要稍加宣传一般人都能使用,普及AED使用的培训工作,方便公众及时施救,将有可能挽救很多人的生命。
如果AED能像灭火器一样得到广泛的使用,对我国人民的生命安全又是一个新的里程碑。
(文章来源于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