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技术文档质量优或劣?是否符合公告机构要求?是否符合公告机构审核"口味偏好"?都是影响制造商向IVDR顺利过渡的重要因素。
本期笔者结合与多家IVDR公告机构的合作经验,总结出公告机构对技术文档的"喜好厌恶"。
一、避雷:技术文档不符合这些要求, 会被公告机构拒收!
1. 语 言
技术文档必须采用欧盟官方认可语言,建议为英语,以其他语言提交的技术文档需事先获得公告机构批准。
作为技术文档的组成部分提交的原始测试报告,需具备相应翻译件。
未以所需语言提交的文件,不属于提交内容,必须从技术文档中排除,随后从所有审查活动中排除。
2. 格 式
IVDR附录II规定:"制造商拟定的技术文档及其摘要(如适用)应以清晰、有条理、易于搜索和明确的方式呈现,并应特别包括本附件中列出的要素。"此处注意事项如下:
·文件名应当简短、不言自明,能够反映文件所包含信息。
·文件应当以分页、完全可搜索、应用书签的PDF格式文件形式提供。IVDR附录II"技术文档"中指出的主要部分、技术文档主体(即执行摘要)中引用的所有支持附件都应添加书签。
·IVDR附录II指定的各主要部分应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各部分都应包含一个执行摘要executive summary(包括对随附文件的引用)。
·清晰的文件夹组织和轻便的导航,使查找文档更加容易,从而减少审阅所需的总体时间。
·索引或详细目录必须作为技术文档一部分。
·所有提交文件都需要批准/签名并注明日期,所有草稿版本(符合性声明、作为初始认证提交一部分的安全和临床性能总结SSCP除外)都不得作为技术文档提交的一部分。
二、避雷:技术文档出现这些问题, 会拖慢公告机构审核!
公告机构希望简化和加快技术文档的审查,但实际申请中经常发生技术文档审查延迟现象,最常见原因有:
1.不完整的技术文档,制造商并未提交审查所需的全部信息;
2.不合适的技术文档结构,文档和信息的呈现方式使公告机构难以验证产品的合规性,尤其是附录I通用安全和性能要求GSPR的符合性;
3.技术文档中的不准确引用,参考资料是技术文档的重要组成(例:分析性能数据、标签),不准确或不适用的信息来源不能作为技术文档的参考资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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