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医疗机构能否接受境外非政府组织资金捐赠合法性事宜,引发笔者关注,并引发三问,即医疗机构是否可以接受境外非政府组织捐赠吗?医疗机构接受捐赠应履行哪些义务,如未履行,将面临哪些法律责任。基于前述问题,笔者结合法律服务实际,就医疗机构接受境外非政府组织捐赠的合法性或注意事项提出应对建议,以期为行业实践提供有益参考。
一、医疗机构可以接受境外非政府组织捐赠吗?
根据《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规定,捐赠是指国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捐赠人)自愿无偿向卫生计生单位(以下简称受赠单位)提供资金、物资等形式的公益性支持和帮助。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是指在境外合法成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智库机构等非营利、非政府的社会组织。从前述规定可知,境外非政府组织捐赠符合"捐赠人"规定范围,属于"非营利性法人"或"其他组织"范畴。在捐赠人和受赠单位主体适格的情况下,对于资金、物资的捐赠则是合法的。因此,医疗机构可以接受境外非政府组织捐赠,但仍应遵守捐赠国家有关的法律规定。
二、医疗机构接受境外非政府组织捐赠应履行哪些义务?
医疗机构除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规定外,还需遵守境外非政府组织捐赠的特别规定。医疗机构收到境外非政府组织捐赠通知或信息的,应加强主体资质、经营业务等信息的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一是审查境外非政府组织是否依法登记设立代表机构,是否取得登记证书,可以通过"境外非政府组织办事服务平台"查询该组织是否在国内登记。二是审查业务范围是否在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等领域和济困、救灾等方面开展有利于公益事业发展的活动。三是未设立登记代表处需要开展临时活动,应审查是否依法备案,是否与中方合作单位合作进行,其中中方合作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四是审查活动地域,是否超登记备案地域开展活动。五是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合法,是否系境外非政府组织捐赠人在境内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转出。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业务范围、活动地域以及和中方合作单位协议的约定。六是审查临时活动名称是否与备案名称一致。在审查前述情况下,充分履行医疗机构接受捐赠应注意的审查义务,知悉违反法律规定接受境外非政府组织捐赠的法律风险。
三、医疗机构未遵循境外非政府组织捐赠规定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第三十二条"中国境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未登记代表机构、开展临时活动未经备案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委托、资助,代理或者变相代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规定,如医疗机构接受未登记代表机构或开展临时活动未经备案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的资助,是法律禁止行为,并将依据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面临如下行政处罚:取缔或责令通知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或违法所得,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下拘留。
综上,医疗机构可以接受境外非政府组织捐赠,除遵守医疗机构接受捐赠的相关法律规定,履行一般的查验和审查义务外,还需履行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或临时活动备案资质审查义务,并妥善保管资质证明文件。同时,做好资金使用管理,确保项目依法依规推进。
(文章来源于健康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