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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违规→药企被罚100万!
发布时间:2024-07-09 09:56:29

信息披露不及时收到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具体内容:

经查明,普利制药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4月29日,普利制药披露《关于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4月30日,普利制药披露《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暨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停牌的公告》,公告称公司尚未自查完毕,并可能涉及2021年、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导致公司无法按时完成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

综上,截至4月30日,普利制药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我局拟决定:

对普利制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对范敏华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对罗佟凝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事件回顾

此前,由于公司未能完整提供前期差错更正事项的更正依据,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法核实前期差错更正事项是否完整、 更正金额是否准确,对公司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要求公司对《决定书》指出的问题进行自查整改。

一、自查发现的问题:

(一)部分营业收入确认问题

2021年、2022年,公司销售部门、生产部门、仓库、财务部门等在信息沟通中存在不及时、不准确的情形,导致公司在确认2021年和2022年营业收入过程中存在部分不准确的情况,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相关规定,同时会影响当年度利润。

(二)贸易业务收入核算问题

公司对开展的贸易业务的数据和交易流程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总结,对相关交易的实质进行更加严格的判断。经公司自查梳理发现,公司部分贸易业务是指示交付,对该类业务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更能体现业务实质。公司对上述贸易业务改用净额法核算,并及时进行前期差错会计更正。

(三)应收账款核算不准确

2022年末,公司存在部分应收账款核算不准确的情况,上述情况不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核算不准确的应收账款进行更正,并按照公司坏账政策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并及时进行前期差错会计更正。

(四)公司销售与收款相关内部流程存在缺陷

公司虽然已制定《销售管理制度》,对销售及收款相关的内部流程进行规定,但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存在相关制度与实际情况不匹配的情况以及实际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如对销售业务的资料管理不完善以及对应收账款的回款审核未严格按照业务资料进行情况审核。

(五)内部审计工作和监督存在不足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在日常的审计监督活动中,虽然已按照要求履行内部审计职责, 但存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和执行有效性情况的监督力度不足,内部审计 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尤其是销售与收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力度 不够。

二、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部分营业收入确认问题

针对部分营业收入确认不准确的问题,公司加强销售部门、生产部门、仓库、 财务部门等部门的衔接,并要求销售部门及时与客户核对账务,严格按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公司组织财务人员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学习培训,提升财务人员素质和能力,保证账务处理的准确性,使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与公司的业务发展相匹配。

(二)贸易业务收入核算问题

针对贸易业务收入未按照净额法核算的问题,公司组织财务人员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学习培训,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收入准则,进一步明确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规范,通过加强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有效增强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合规意识,以提高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和财务报告的准确性。

(三)应收账款核算不准确

针对应收账款核算不准确的问题,公司组织财务人员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基于业务实质核算应收账款。公司严格执行《应收款管理制度》,落实应收账款的管理责任,加强应收账款的核算并定期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趋势,及时预警坏账风险,协助责任部门、责任人 组织清收工作,督促业务部门定期与客户核对应收账款、跟踪并催收客户应收账 款、及时反馈客户信用风险和坏账风险、开展客户信用评价和资信评级。

(四)公司销售与收款相关内部流程存在缺陷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合规建设的有关内容,进一步制定、修改包括《财务管理制度》《销售管理制度》等在内的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监督与检查,持续跟进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不断改善内部控制薄弱环节,严格落实责任到岗制,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作,提升财务信息及内控管理质量,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保护公司资产安全,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公司将长期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持续监督,夯实财务会计核算基础工作。针对公司销售与收款相关内部流程存在的具体问题,公司将组织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专题会议,专题讨论公司销售与收款流程优化,规范客户管理、发货管 理、物流管理、收入核算、资金收付的流程,明确分级审批权限和相互监督。

(五)内部审计工作和监督存在不足 公司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资本市场违规案例,并深刻认识到以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公司在今后工作中也会不断强化内外培训,加强学习,坚决杜绝其他违规事项的发生。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力量,强化内部审计职能,提高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及时整改,切实履行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内部审计部门将严格执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规定,按要求及时向公司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汇报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情况,严格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工作,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六)尽快完成2021年和2022年会计差错更正

目前,自查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 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前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并及时披露更正后的2021年和2022年年度报告。

注: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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