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实施方案》(豫卫医〔2021〕36 号)要求,参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卫医政发〔2011〕47 号),结合我省实际,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日前印发了《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康复医疗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
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
一、科室、面积和床位
(一)科室:独立设置康复门诊,有条件的可设康复病房。至少设置具备临床康复评定功能的物理因子治疗室(区,下同)、传统康复治疗室、运动治疗室、作业治疗室等。
(二)面积:康复医疗业务用房总使用面积不少于 100 平方米。至少设有康复诊室、康复治疗、康复训练等功能区域,其中康复训练区总面积不少于 60 平方米。
(三)床位:提供住院康复医疗服务的,康复床位总数至少为住院床位数的 20%,但不得少于 10 张,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 6 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 1.2 米。不能提供住院康复医疗服务的,应设置日间康复床位。
二、人员
至少配备 1 名执业医师(含康复、全科、中医医师)、1 名康复治疗人员、1 名康复护理人员。
设置住院康复床位的,每10张床至少配备 1 名医师(含康复、全科、中医医师或经过康复专业培训的其他专业医师)、3 名康复治疗师、2 名护士。
三、设备
(一)康复评定设备。可配备相应的运动功能评定、平衡功能评定、认知言语评定和作业评定等设备。
(二)康复治疗设备。
物理因子治疗:至少配备电疗、光疗、超声波治疗、传导热治疗、冷疗等设备。
传统康复治疗:至少配备针疗、灸疗、火罐、中药药浴、功能性牵引等设备。
运动治疗:至少配备训练用垫、肋木、姿势矫正镜、平行杠、楔形板、轮椅、训练用棍、砂袋和哑铃、肌力训练设备、滑轮吊环、功率车、治疗床(含网架)、训练用阶梯、训练用球、平衡训练等设备 1种以上。
作业治疗:至少配备日常生活活动作业、手功能作业训练等设备。
(三)急救设备。至少配备简易呼吸器、供氧设备、抢救车。
(四)信息化设备。至少配备1台能够上网的电脑。
(五)有能满足诊疗业务需要的其他设备和隐私保护设施。
四、规章制度
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康复医学科诊疗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等,并成册可用。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标准规范的学习和培训,并有记录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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