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启动“进口药品实行零关税”“已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实施政府集中谈价、采购”“未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实行医保准入谈判”等3项系列综合措施,不仅要堵塞药品供应商和销售商坐收政策之利可能缺口,更要将患者使用抗癌、罕见病药品的费用一降到底。
尽管进口抗癌、罕见病药品降税后及时降价,远比人们想象的复杂得多,但“零关税”政策后,进口抗癌、罕见病的药品和原料等实施降税后及时降价,既要有工作效率,更要有时间表。
让国外最新、最优的抗癌和罕见病药品,加快进入国内医疗领域,既然任务明确,措施就应跟得上,关键在于如何尽快落实这些惠民措施。让患者感受到进口抗癌、罕见病药品“零关税”所带来的实惠,是最现实的便民利民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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