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加强基层医疗药品管理规范,各地政府开展多次药品安全合规检查。
随着检查力度逐渐向基层加大,基层医疗机构成为重点排查的对象。这一查,就有大批村卫生室、卫生站因为药品违规被处罚。
国家药监局典型案例
大批村卫生室被查!
近日,重庆召开全市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专题新闻发布会中,公布了自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办药品领域违法违规案件3121件,先后查获涉案货值50万元以上案件24件,涉案机构包含多家基层医疗机构。
其中奉节县某卫生院药品违规案,更是入选国家药监局典型案例。
同样,在枣庄市山亭区政府公布的一批村卫生室违规典型案例中,也有多家村卫生室“上榜”,由于违反相关药品管理条例而被罚款,其中,4家村卫生室被要求整改。
通过分析,以上这两批涉案的村卫生室,出现违规的原因均与药品管理和购进流程不规范有关,经过梳理,共分为以下几类。
01
药品进购问题
进货记录不完善
未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
02
药品储存问题
发现过期药品,有效期满后未作下架处理
未进行不合格药品标识,与其他在有效期内的药品一同放置
罚款35万!
村卫生室私购药品为严查重点
药品问题一直是基层违规处罚的重灾区,除上述药品管理规范外,大家还需要注意,从近期罚款金额高、处罚力度大的违规案例来看,不按药品规定采购、私购药品,将是接下来药品规范检查的重点。
我们知道,在村卫生室在实施基药制度之后,购药必须要通过乡镇卫生院统一采购,并实施无差价销售,否则,面临的就将是严重的处罚。
01
村卫生室私购药品:罚款35万
据报道,山东栖霞某村卫生室,私自从某内科诊所购进中药饮片并销售给十名患者,货值3930元,并在诊疗过程中使用了甘露醇注射液。当地执法人员在进行检查时,村卫生室提供不出其购进药品的合法供货商资质、随货同行单、发票和进货查验记录等证明文件。
于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村卫生室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89.5元,并处货值金额七倍罚款,共计罚没人民币350589.5元。
02
卫生站未按规定购药:罚款10万
近期,广东省梅州市市场监管局对五华县河东镇某卫生站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有一批静注人免疫球蛋白、人血白蛋白及使用完毕的血液制品包装空盒、空瓶。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上述血液制品的购进单据及合法资质证明材料。
梅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购进的血液制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事实上,这样的事件不是少数。
在基层,由于村卫生室是公益机构,必须执行药品零差价制度,所用药物必须全部是基本药物,但还有部分卫生室为增加收入,私自从市场上进药、加价销售:
村医给患者用药时不开处方、收钱不开发票,全部现钱交易且不留痕迹...
这种状况看似增加了收入,但存在着很大安全风险,不仅给患者用药带来潜在威胁,同时也给自己带巨额处罚的风险,得不偿失。
以上那些在由于药品管理和药品采购上不规范而被罚款整改的村卫生室,再次为各位村医敲响警钟。
官方发布!
基层医疗机构购药标准
为加强村卫生室购药售药管理,各地政府层除了开展严厉的专项检查来管控,还通过不断调整基层购药规范政策,来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近日,湖南省对基层医疗机构购药标准进行明确,湖南省医保局发布《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清单的通知》。
17948个品规的药品中有12800个品规被纳入基层采购名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采购清单外药品。这一规定已于12月1日开始执行。
在明确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范围的同时,湖南省医保局还给出这些药品的采购价格。
文件明确规定,严禁以各种方式实施变相折扣、返点等违规交易行为。尤其针对私自购药,违规加价等行为将是未来重点打击的对象。
除了湖南,在基层购药管理上,江苏省建湖县卫健委也曾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工作的通知》。严厉打击村卫生室自购销药品行为。
其中提到,所有村卫生室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使用的药物必须严格控制在目录范围之内,全部由所属镇(中心)卫生院统一采购、调拨、配送,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根据规定,村卫生室不按药品清单采购或涉嫌私购药品,将有以下7大处罚:
书面检查
责令村卫生室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暂停其负责人职务或视情调离原工作岗位
收缴私购药品,并处以3倍罚款
责成所属镇(中心)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私购药品予以收缴,并按药品购进价格处以3倍金额的罚款
停发经费
停发村卫生室负责人及涉事乡村医生的当年度国家基药补助经费,并对已发放部分予以追缴
实行“一票否决”
对村卫生室当年度星级评定实行“一票否决”
扣12分,暂停执业3个月
对村卫生室负责人及涉事乡村医生当年度不良执业行为记扣12分、并给予暂停执业3个月的处罚,暂停执业期间不享受任何财政补助资金
情节严重的,立案查处
对存在私购药品行为,被上级部门通报曝光或造成恶劣影响等情节特别严重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由县卫生监督所对村卫生室或涉事村医进行立案查处
查处涉嫌违规行为
对村卫生室私购药物不能提供有效进购票或利用私购药品违规套骗医保基金等涉嫌行为的,一律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村医注意
这些雷区千万别踩!
除此之外,关于村卫生室药品相关的多项检查要点,根据各地案例进行相关整理,希望大家借鉴参考,千万别踩雷区!
1、所有进购的药品做好购销台账(发票保留),定期检查所有药品质量并做好药品养护记录,发现不合格药品要做好登记,及时报损,不合格药品理论上须交由上级卫生院统一销毁处理。
2、处方:按处方规范开具,基本要素写清楚,每张处方(西药)不超过5种,一般不超过3天用量等(处方保留)。
3、贮存条件:必须储存在村卫生室药房(库)内,不得存放于其他场所。药品存放应符合其性能要求。冷藏药品放置冰箱,温度控制在2~10℃,阴凉处存放药品控制在20℃以下,常温存放药品控制在30℃以下,药房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每天做好温湿度和冰箱温度监测记录。
4、药品做到分类陈列并有分类标志,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服药、易串味与一般药品分开存放;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并有红色“不合格”标志。
5、药箱保持清洁,拆零药品必须保留原包装及其标签,不得重复使用旧药瓶及其标签。药箱内不得存放冷藏药品,需要使用时随用随取,使用后及时按要求存放。拆零药袋必须注明品名、规格、用法、用量、批号。
6、药品做好效期管理,先进先出,近期先用,效期一年内的药品要有明显标志,并做好记录。
7、不得使用过期、失效、变质、污染等不合格药品。
8、用药配伍、是否具有输液资格、抗菌药物使用、精神类药品等问题亦是村卫生室药品注意事项关键。
9、村医自制膏药等先备案再使用,活动在规则内,保护好自己。
(文章来源于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