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福建省政府正式印发了《福建省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充分整合现有平台系统和公共数据资源,重点从统筹管理、汇聚治理、共享应用、开放开发、流通服务、算力设施、标准规范、安全保障等八个方面,统筹推进全省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建设。
2023年底前 全省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初步建成,与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应用和开发利用能力显著增强。数据目录动态更新机制常态化运行,数据质量不断提升,有效满足数据共享需求。省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的有效数据量达到900亿条以上,向社会开放不少于6000个数据集,推出不少于30个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典型应用场景,推进省大数据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公共数据统筹管理机制、标准规范、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建立。 到2025年 全省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更加完备,与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深度融合,数据跨省互通更加高效常态。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公共数据质量显著提升,公共数据共享需求普遍满足,大数据分析应用能力显著增强。数据市场主体规模加速扩大,高效有序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初步形成。省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的有效数据量达到1100亿条以上,向社会开放不少于7000个数据集,推出不少于100个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典型应用场景。公共数据统筹管理机制、标准规范、安全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重点任务包括八个方面:
一是统筹管理一体化。建立完善全省一体化公共数据管理体系,健全公共数据共享应用协调机制,加快推进形成协调推进有力、技术体系完备、安全管理有序、制度规范健全的公共数据高质量共享应用新格局。 二是汇聚治理一体化。建立全省标准统一、动态管理的一体化公共数据目录。升级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打造省公共数据资源中心,推动公共数据“全量汇聚、应汇尽汇”。加强公共数据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推动公共数据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提升公共数据治理水平。持续建设完善公共数据基础库和主题库。 三是共享应用一体化。构建完善公共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提供统一规范的共享交换服务,高效满足各地各部门数据共享需求。统筹推进公共数据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流通和共享。优化公共数据服务总门户,实现公共数据一本账展示、一站式申请、一平台调度。加快推动数据融合创新应用,推进跨部门数据分析应用,深度释放数据叠加、倍增优势。 四是开放开发一体化。完善省市一体的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机制,深入构建公共数据资源分级开发模式,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有偿服务制度,推进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服务平台常态化运营,以深化应用场景建设为牵引,探索以数据为核心的产品和服务创新,持续激发释放公共数据资源价值。 五是流通服务一体化。开展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研究,建立数据流通管理机制。深化福建大数据交易所建设,迭代建设福建大数据交易平台,完善数据流通配套服务。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推进数据商体系建设,探索“数据经纪人”特色服务,积极培育一批优质的数据供应和应用标杆单位,营造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务良好生态。 六是算力设施一体化。积极融入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建设省算力资源一体化服务平台,建立算力资源统筹管理机制。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全省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基础设施,构建统一技术架构体系。升级省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灾备设施,实现重要数据本地实时灾备、全量数据异地定时灾备。 七是标准规范一体化。发挥省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优势,持续完善标准规范工作机制。建设全省一体化公共数据标准体系,持续完善数据汇聚、治理、共享、开放、开发、安全等标准规范。加强标准宣传推广和标准符合性审查,推进标准规范有效落地实施。 八是安全保障一体化。以“数据”为安全保障的核心要素,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健全保障机制,强化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完善数据安全防护和监测手段,加强数据流转全流程安全闭环管理,确保数据安全,打造制度规范、技术防护和运行管理三位一体的全省一体化公共数据安全保障体系。
关于医疗卫生数据,《方案》提到,持续建设完善人口、法人、自然资源、经济、电子证照等基础库,加快优化完善医疗健康、社会保障等主题库,纳入省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并对各类基础数据库、业务资源数据库实行规范管理。各地可依托本级公共数据平台,按需建设医疗健康领域的主题库,促进数据按地域、按主题充分授权、自主管理。
在数据共享应用方面,围绕产业发展、市场监管、社会救助、公共卫生、应急处突、城市治理等领域,开展公共数据综合分析应用。
在数据开放开发方面,完善省市一体的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机制,安全有序开放卫生健康等领域公共数据资源,不断拓展普遍开放类公共数据。深入构建公共数据资源分级开发模式,完善公共数据资源授权审核机制和开发利用规范,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有偿服务制度和使用监管制度,健全公共数据供给服务保障机制,持续开展公共数据违规开发利用整治。有条件的地市在依法合规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模式,创新公共数据资源授权机制、平台支撑技术体系等。
探索建立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模式,引导行业龙头企业开展公共数据价值挖掘,重点推进普惠金融、卫生健康、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行业应用。持续开展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应用场景征集、创新大赛等活动,推出一批典型应用场景,孵化一批创新应用成果。
与此同时,在数据流通、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方案》仅明确推动通信、能源、金融、交通、文化、电商等领域企业入场交易,仍然并未提及医疗健康领域的数据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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