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太原市小店区医疗集团小店区区域智慧医疗一体化综合管理建设项目专用医疗设备购置进行招标采购。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2023年7月10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需求进行论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太原市小店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二、项目名称:太原市小店区医疗集团小店区区域智慧医疗一体化综合管理建设项目专用医疗设备购置
三、采购预算:***万元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办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告内容及论证意见有意见的,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书面提出。
采购人:太原市小店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地址: 太原市小店区汾东大街256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论证意见
需求论证意见 | ||||
项目名称 | 太原市小店区医疗集团小店区区域智慧医疗一体化综合管理建设项目专用医疗设备购置 | |||
采购人 | 太原市小店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 |||
采购项目内容 | 太原市小店区医疗集团小店区区域智慧医疗一体化综合管理建设项目专用医疗设备购置 | |||
预算金额 | ***万元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论证依据 | 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 |||
论证专家 基本情况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联系电话 |
关彩萍 | 太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主任医师 | *** | |
樊少华 | 山西省一零九医院 | 主任药师 | *** | |
王瑞华 | 太原市中心医院 | 副主任医师 | *** | |
专家论证意见 | 1、该政府采购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2、该项目应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系统配置及相关服务方案等进行。 3、应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节能环保产品以及小微企业优惠等政策进行招标。 4、该项目所需的产品的性能指标以及有关服务须满足相关招标采购要求。 5、按照太原市小店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建设进度推进项目履行实施。项目完成后严格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印发的《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以及采购人有关要求组织项目验收。 本项目相关采购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无限制性歧视性条款,未排斥潜在供应商参与,同时符合采购人需求。同意实施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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