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及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信访举报有关事宜公告
为深入整治医疗卫生领域工程项目、医疗物资采购等方面问题,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进一步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医院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及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共同参与。为了便于干部群众反映问题,现将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
一、信访举报内容
(一)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方面:重点是决策审批、招标投标、建设管理、质量监理、预算结算、竣工验收和物资采购等重要环节存在的腐败问题。
(二)医疗物资采购腐败方面:重点是药品、医疗设备器械、检验试剂、医用卫生材料等医疗产品采购领域存在的腐败问题。
二、信访举报方式
(一)来宾市忻城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电话:***
邮箱:wjjjz01@***com
来信:来宾市忻城县城关镇鞍山路3号忻城县卫生健康局四楼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邮编:546200
(二)来宾市忻城县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电话:***
邮箱:rmyyjcs976@***com
来信:来宾市忻城县城关镇鞍山路1号忻城县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邮编:546200
三、信访举报受理时限
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来访及电话举报时间为法定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其他举报方式无限制。
四、信访举报须知
(一)信访举报内容应当写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科室、人员、具体事项。举报人应当如实提供所掌握的全部情况和证据,对信访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予以优先办理、优先处置,及时告知处理结果。
(三)举报人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医院对举报内容和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实反映客观事实,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歪曲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不得以信访举报为名干扰或阻挠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如有违反,必须接受教育、劝告,直至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忻城县人民医院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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