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慕 - 专业医疗器械服务商
设为首页 收藏本页 人事招聘 关于聚慕
400-901-5099
全部商品分类
重磅!一文件被“废除”,事关所有医疗器械!
发布时间:2023-02-22 11:26:51

2月2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印发《关于对落实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复工复产十条相关事宜补充说明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防疫措施调整优化,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对新型**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的工作部署,现对《器审中心关于落实<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复工复产十条>有关事宜的通告》补充说明如下:

一、关于提交补正资料的时间

(一)2023年2月20日前发出医疗器械补正资料通知单的项目,补正资料期限延长一年。(二)2023年2月20日(含2月20日)后发出医疗器械补正资料通知单的项目,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规定,补正资料提交时限恢复为一年。

二、其他事宜

除本说明**项上述内容外,《通告》中其他内容废止。以上内容,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特此通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023年2月20日  


注: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为您找货 · 告诉我们您想要找什么商品?我们将尽快给您答复。
* 商品名称:
* 您想了解:
  • 商品资料
  • 货期
  • 价格
  • 安调
  • 其他
* 手机号码:
* 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