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注意事项
1、婴儿培养箱(以下简称培养箱)属危及人体生命安全的高风险医疗器械,只能在新生儿病房、儿科病房、产科病房和儿童重症监护病房等类似的特殊病房内使用。培养箱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并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进行操作。
2、仪器工作时,操作人员必须时刻关注患者状况,并定期监控和记录患者温度,看是否有过热或过冷现象等异常情况发生。建议0.5h至少1次监控婴儿温度。
3、当设备发生任何异常和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关闭电源和转移患者,并及时通知本公司的售后服务部门或本公司授权的维修商。切忌由非本公司授权的人员进行维修和检测。
4、阳光直射或其它的辐射热源会使培养箱温度上升,但又不会启动培养箱的超温报警功能。因此不能将培养箱放置于阳光直射或其它辐射热源存在的场所中使用。
5、不能将培养箱放置于有易燃麻醉气体或其他易燃物质(如某些清洁液)存在的场所中使用。
6、不能将培养箱放置于有较强电磁场产生的场所中使用。便携式和移动式射频通信设备可能会对本设备产生影响。
7、易受磁场干扰的设备不得放置在培养箱附近使用,培养箱可能会对它们产生干扰。
8、培养箱不配有提高空气质量的净化装置,为确保培养箱内的空气质量,培养箱必须放置于婴儿培养箱产品技术要求规定的环境温度为20℃~30℃,相对湿度为30%RH~75%RH的空气环境中使用,培养箱只能在新生儿病房、儿科病房、产科病房和儿童重症监护病房等类似的特殊病房内使用。
9、请勿在本说明书表1.2中规定以外的工作环境中使用本设备,否则可能会导致故障或达不到性能指标要求。
10、为了防止对患者产生伤害,在导管等还连接在患者身上或者婴儿床处于倾斜、提升状态时,不得打开培养箱婴儿舱。
11、当患者尚在婴儿舱内时,任何时间都没有必要打开培养箱婴儿舱。一切与患者必须的接触可以通过前正门挡板和操作窗来进行。
12、前、后挡板开启的时候,箱温显示窗显示的温度可能不是婴儿舱内的实际温度,因此不要使挡板在长时间内处于开启状态。
13、所有挡板插销都应该牢固插住,以防止发生挡板意外打开的现象。
14、为确保患者安全,在前、后挡板打开的状态下,不要把患者留在婴儿舱内没人看管。
15、在婴儿舱内放置其他辅助设备时,可能会导致空气流动方式的变化,也可能影响温度的一致性和可变性。在此状态下,建议培养箱运行在肤温模式,否则根据婴儿体温测量结果,必须减少培养箱的箱温设定值。
16、如果空气循环通道中有杂物(例如毯子、动物玩具等)引起阻塞,在临床使用过中,会影响患者的安全和培养箱的性能。
17、不要把衣被或毯子放在患者周围,或放在通风口处,这样可能会导致患者过热,从而形成伤害和烧伤。
18、培养箱需至少由两个具有一定力量的人员来进行移动,位于培养箱两侧的拉手可作为移动把手使用。移动前,需将设备的供电电源线和其它的所有电缆线拔出。
19、为防止偶然移动而造成伤害,正常使用期间的培养箱须锁紧脚轮。
20、为了防止产生意外的断开,在移动婴儿床的时候,应确保每根导线、输液管和通风管道到婴儿床垫之间有足够的长度,可以使婴儿床进行全方位的移动。
21、为了使培养箱在移动过程保持最佳稳定状态与防止水箱中的蒸馏水溢出,在移动之前,则要保证所有物品都被牢固地固定在所处位置,并且将水箱中的蒸馏水放净。
22、未接通整机的供电电源时,不得较长时间的开启电源开关,否则将无谓消耗设备内部的可充电电池的能量,甚至于导致可充电电池损坏。
23、通过培养箱婴儿舱进行X射线拍片时,X射线底片上会出现婴儿舱的影子,可能会影响医务人员的诊断。
24、在培养箱升降箱座下不得放置任何高于培养箱脚轮的物品,放置这样的物品可能会影响升降箱座的稳定操作。
25、在操作升降箱座时,应把一只手放在培养箱上提供支持,防止它失去平衡。
26、操作者不得同时触及患者和本设备的带电部件及其它带电设备,避免给患者带来电击的危险。
27、保险管的更换必须提交给经授权的有资格的维修人员严格按照所标注的规格进行更换,更换时,必须先切断培养箱的供电电源,且不得同时接触患者和金属部件。
28、首次使用培养箱、或已完成了对于一个患者的培养时、或连续使用时间已达到一周及婴儿舱内有污物时,培养箱须进行彻底地清洁和消毒处理,清洁/消毒方法详见第5章的规定。
29、必须使用国家注册过的中性清洁/消毒剂进行清洁。如果使用其它产品(如酒精)会使培养箱的某些部件受到损伤。清洁/消毒剂的使用请遵照清洁/消毒剂生产厂商提供的说明书。
30、培养箱用可燃的清洁溶剂清洗后,应完全风干。残留在培养箱中的少量可燃溶剂(如乙醚、乙醇或类似的清洁溶剂)能够引起火灾。
31、只能使用本公司所提供的皮肤温度传感器、万年历时钟电池、断电报警电池、电源线或其他配件/耗材, 否则将会降低设备的安全性。
32、培养箱内部的可充电电池使用寿命期一般为3年。产品每次使用前,需按5.3维护的要求对内部可充电电池的状况进行检查,若未通过检查或电池使用已超过3年,则必须更换电池。内部可充电电池的更换需由经授权的有资格的维修人员进行。
33、设备不应与其他设备接近或叠放使用。
34、培养箱使用到期后若继续使用,则易出现故障以及达不到原先的性能指标要求。
35、培养箱的使用寿命期为8年。使用期满后的培养箱及其附件,如果随意丢弃将会给当地的环境造成破坏,因此,必须按照当地的法律予以处置或返回至本公司代为处置。
36、培养箱装有加湿用水箱,为防止漏液培养箱必须水平放置使用。
(文章来源于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