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 强脉冲光治疗仪 激光治疗机
远安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2-09-09 01:16|发布单位:湖北清秦招标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09-21|项目监管地:远安县|
【项目概况】
远安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昌市西陵区夷陵大道72号九州大厦A座2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QZBYC[2022]2124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5-2022-00167
3、项目名称:远安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00(万元)
6、最高限价:100(万元)
7、采购需求:
激光治疗机、强脉冲光治疗仪、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各一台(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营业执照具有相应范围——限投二类及以下);
(2)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9月10日至2022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市西陵区夷陵大道72号九州大厦A座22层
3、方式:
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到招标机构报名投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招标机构备档。
(1)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一同复印在授权委托书上;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09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宜昌市西陵区夷陵大道72号九州大厦A座22层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09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宜昌市西陵区夷陵大道72号九州大厦A座2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2、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大会。
3、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远安县人民医院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69号
联系方式:0717-38111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清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夷陵大道72号九州大厦A座22层
联系方式:0717-6451520-8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吉恒森、易英
电 话:0717-6451520-8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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