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治疗仪是治疗弱视的一种仪器。弱视是指眼部无明显器质性病变或者有器质性改变及屈光异常,但与其病变不相适应的视力下降,视力0.3以下或矫正视力低于0.9者均为弱视,可以发生于一眼或是两眼。其中年龄在3~5岁儿童视力的正常值下限为0.5;6~7岁儿童视力的正常值下限为0.7;7岁以上下限为0.9。
弱视分为屈光不正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斜视性弱视、形觉剥夺性弱视、先天性弱视:
斜视性弱视:单眼斜视形成的弱视。
屈光参差性弱视:双眼近视、远视、散光度数差别大,屈光度数较高眼形成的弱视。
屈光不正性弱视:多发生于未配戴眼镜的高度近视、远视、散光。
形觉剥夺性弱视:由于角膜、晶状体混浊、上睑下垂等影响光线到达视网膜造成的弱视,可为单眼或双眼。
先天性弱视:先天性原因导致的弱视。
弱视治疗仪的适应症:
1.一代: 轻症弱视(易治性),如散光性,中度屈光不正及轻度参差性等引起的弱视。
2.二代: 中症弱视,即介于轻、重症之间的弱视。
3.三代: 中、重症弱视,如近视或近视散光性弱视,较高度数散光、远视性的弱视。
4.四代: 重症弱视(难治性,难愈性弱视),如高度屈光不正(高度远视,高度近视)、高度屈光参差 (>300度)、单眼斜视性、眼球振颤性、先天性白内障、白内障术后等。
5.五代: 重症弱视(难治性,难愈性弱视),其它方法反复治疗无效者,大龄(>7岁)难治性弱视等。
6.六代:适合难治性弱视及近视性弱视、低龄儿童弱视。
大家购买弱视仪时,决不要轻易按价格高低选用弱视仪,要进行具体分析,了解市场上的价格并不一定与性能(即功能先进性)一致。建议选配治疗仪时最好去正规医院,对视力做全面检查,确定孩子的视力情况后再选配治疗仪。因为儿童表达能力较弱,检查起来不容易配合,一次检查不能轻易下结论,家长要带孩子多做几次检查,在正规医院至少做两次相关检查后,才能确定孩子的视力情况,选择治疗仪时,也不要只考虑美观、价格等方面问题。实际上,选配不适合的治疗仪才会影响孩子视力发育。使用治疗仪后应每月复诊1次,检查视力,电脑或检影验光,当视力提高时,及时降低矫正度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