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近期对国家医疗器械制定了新规定,在今年11月17日,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了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的通告,在对半导体激光治疗机、超声洁牙设备、手术衣等5个品种的产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检时,共27批(台)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在众多的医疗器械中,国建药监局被抽检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包括:半导体激光治疗机1台产品:美国赛诺秀公司生产,涉及紧急激光终止器不符合标准规定。超声洁牙设备1台产品:E.M.S. ELECTRO MEDICAL SYSTEMS S.A.生产,涉及设备或设备部件的外部标记、输入功率不符合标准规定。
另外,还有手术衣6批次产品:吉林弗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淑兰金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南昌市德美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长东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市荣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河南省宇安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涉及胀破强力-干态(产品关键区域)、胀破强力-湿态(产品关键区域)、断裂强力-干态(产品关键区域)、断裂强力-湿态(产品关键区域)、抗渗水性(产品非关键区域)不符合标准规定。
血液透析器1批次产品:山西华鼎新泉医疗器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涉及清除率不符合标准规定。
医用脱脂棉18批次产品:慈溪市华宝医疗用品工贸发展有限公司、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戈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河南新飘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亚都实业有限公司、新乡市宏达卫材有限公司、新乡市华康卫材有限公司、新乡市华西卫材有限公司、亿信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永宏卫生材料有限公司、扬州市宇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涉及酸碱度、下沉时间、吸水量、表面活性物质不符合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