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有相关消息指出,国家医疗器械只要停止销售、使用,它们的产品标识不得用于其他医疗器械;重新销售、使用时,可使用原产品标识。近日,有新闻报道第一批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即将来临。日前,记者从江苏省药监局获悉,第一批唯一标识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将要实施的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是什么意思呢?其实它就是指指在医疗器械产品或者包装上附载的,由数字、字母或者符号组成的代码,用于对医疗器械进行唯一性识别。根据调查发现,自2019年7月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唯一标识在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全链条各环节得到示范应用,有力助推了医疗器械从源头生产到最终临床使用全链条联动。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唯一标识试点深度尚有不足。为充分验证唯一标识制度实施的成效,经研究,决定将唯一标识系统试点时间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试点期间,企业可向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数据库上传、维护和更新相关数据,各相关方可通过唯一标识数据库共享应用相关数据,医疗机构可积极探索唯一标识与医疗器械管理、临床应用、医保结算等领域的衔接应用。对于品种,在现有试点品种的基础上,以自愿原则,鼓励企业将更多品种,特别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第一批国家高值医用耗材重点治理清单》中的产品纳入试点范围。
本次试点结束后,我国将全面启动第一批唯一标识实施工作,第一批实施时间由2020年10月1日调整至2021年1月1日。
注:本文来源于澎湃号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