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上海市静安区中心医院突发火情。据了解,着火地点位于医院住院部9楼一杂物间,过火面积约1平方米,现场烟雾较大,楼内患者和医务工作者均已疏散。
火势已及时扑灭,现场无人员伤亡,火灾原因消防部门已调查出结果。
据上海静安消防官微消息,2023年09月12日14时09分许,静安区西康路一医院发生火情。经调查询问当事人和现场勘察,该医院物业公司员工杨某在住院部9楼西南侧的空调机房内抽烟,将未完全熄灭的烟头乱扔,导致周边可燃物起火燃烧,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目前,当事人杨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医院病房消防**常识
(1) 病房通道内不得堆放杂物或私加床位,应保持通道畅通,以便万一发生火灾事故时,便于抢救和疏散病人。
(2) 给病人输氧时应注意氧气瓶的防火。要检查氧气钢瓶有无油污,如发现油污应立即擦除,以防发生油污燃烧。氧气瓶应符合避热、禁油、防止撞击等常规要求。氧气瓶室内不得存放任何可燃杂物,并应及时扫除灰尘保持清洁。整个输氧系统应不漏气。病房内有人输氧时,不得点燃卫生香和使用其他明火。
(3) 病房取暖应尽量使用热水或热风,如果使用电炉或火炉时,必须严格注意防火。
(4) 在病区为方便病人和家属加热食品设置的炉灶,应有专门的地方,并应有专人管理。
(5) 病房内的电气设备不得擅自挪动,不得擅自在病房使用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以防电气线路超负荷熔断**丝,使病房照明设备和急救设备失效,给抢救中的病人造成生命危险,甚至使线路发热起火,给病人密集的病房区带来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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