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初步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名单》,初稿中目录外226个产品,目录内164个产品。正式稿中目录内164个产品没有变化;目录外为222个产品,有4个产品被踢出(奥拉西坦片、磷酸瑞格列汀片、头孢地尼颗粒、吸入用盐酸氨溴索溶液)。
2023年8月18日至24日,我局向社会公示了《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初步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名单》。根据各方反馈意见,我局按程序对有关药品进行了复核和结果修正,现正式公布《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名单》。
通过形式审查,仅代表该药品符合相应的申报条件,获得了参加下一步评审的资格。只有通过评审、谈判等全部环节的药品,才能最终被纳入目录。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和《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程序组织开展专家评审等工作。请相关企业关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2023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模块”,及时获取国家医保局相关形式审查、评审、谈判、协议签署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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