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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电工作站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8 09:50:30

心电工作站采购公告

衡山县人民医院  心电工作站  采购项目(采购编号:衡山人医  【2***2  3  】QX-***13  号)需进行  竞争性谈判  采购,经  研究决定,邀请有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本  项目  采购  活动  。

一、项目概况

1  、采购项目名称:  心电工作站采购项目

2  、采购项目编号:衡山人医  【2***2  3  】QX-***13  号

3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标的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心电工作站

详见附件

(技术参数,在询价文件或者附件里面体现)

合同签订后  1 *** 天内送货到位并完成安装调试。

按双方约定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  、基本资格条件  :

(  l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  l  )必须具备  有效的  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经营范围应符合要求。

(  2  )所投医疗器械必须具备  有效的  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  、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或者法人登记证书  )  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  、询价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  、  供应商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上述所有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不接受影印件印鉴;如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格审查以  询价小组  审  核  结果为准。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  、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装订成册。

2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 2  3  年  8  月  3  日  17: ****** (北京时间),地点为衡山县人民医院器械科  。逾期送达的,  报名  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  小组确定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本项目采购  。

六、联系方式

地  址:湖南省衡山县开云镇白石巷69号

联系人:彭庭渔

电话:***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 [ 项目名称:  心电工作站  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衡山人医  【2***2  3  】QX-***13  号,委托代理编号:无 ]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  、受到刑事处罚;

2  、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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