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安溪县中医院肝功能剪切波量化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
采购单位 | 安溪县中医院 | ||
行政区域 | 安溪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06日 09:2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06日至***年***月12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城厢镇二环南路1-6-16号 | ||
开标时间 | ***年***月27日 09:*** | ||
开标地点 |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城厢镇二环南路1-6-16号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安溪县中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溪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城厢镇二环南路1-6-1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安溪县中医院肝功能剪切波量化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城厢镇二环南路1-6-16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27日 09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溪县中医院肝功能剪切波量化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天内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产品需具备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06日 至 ***年***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城厢镇二环南路1-6-16号
方式: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可至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城厢镇二环南路1-6-16号)报名、购买采购文件。如以转账方式报名的须附上汇款凭证,未提供不给予受理。未购买或逾期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27日 09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27日 09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城厢镇二环南路1-6-1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溪县中医院
地址:安溪县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城厢镇二环南路1-6-16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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