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医院富康社区医院医用臭氧治疗仪购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JS-HW-2023-026
项目名称:十堰市人民医院富康社区医院医用臭氧治疗仪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十堰市人民医院富康社区医院采购医用臭氧治疗仪一套,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供设备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4)供应商近三年(自2020年6月1日至磋商截止日,下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近三年在投标过程中没有因串标、围标、弄虚作假等行为被相关部门通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5日 至 2023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方式:(1)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湖北省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须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或湖北省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扫描件;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湖北省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
(4)文件获取方式: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2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人民医院富康社区医院
地址:十堰市人民南路堰桥街8号
联系方式:0719-8883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嘉丰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联系方式:400-0719-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金莉、杨雄、王涛
电 话: 0719-8688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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