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口腔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机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CG2023-0524 (卫计编号:sy201315013)
项目名称:大连市口腔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牙科综合治疗机:7台,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明细。
注:(1)投标人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2)招标文件中的“牙科综合治疗机”可提供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90日历日内供货完成且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2.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无需提供);
3.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旧证须同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注:1.截至开标当日,在开标室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辽宁)”网站(h、“信用中国(辽宁大连)”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2日 至 2023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上获取)
方式: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为方便招标工作,投标人需将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报名表下载并填写后和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机构证明文件(非企业法人提供)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附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进口产品无需提供);如为代理经销商的还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4)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旧证需要同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并形成“一个PDF格式”的扫描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dljinhua@126.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XX项目报名材料”(未按要求标明邮件标题可能会影响报名邮件查看),代理机构将对投标单位进行报名登记(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时间(年、月、日、时、分)、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及电话(手机)、电子邮箱,以上信息填写不全或字体不工整导致无法辨认,投标人后果自负。
3.各投标人报名材料经审核无误并确认登记后,代理机构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回复,包括文件费支付账号等信息,招标文件费(售价为:300元/套,注明**项目文件费)于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文件费缴纳到账后(缴纳方式:微信支付、电汇;逾期未交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代理机构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回复至各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发送报名材料的邮箱,自行下载。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市口腔医院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长江路935号
联系方式:王 鹏 0411-846513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联系方式:陈聪 刘永维 陈禹晗 孙波 0411-881561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 聪 刘永维 陈禹晗 孙波
电 话: 0411-88156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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