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供给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病治病能力,强化基本医疗带动作用,促进全省基层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尽最大努力满足群众在家门口的就医需求。
《通知》提出,推动基本医疗服务供给全覆盖。今年6月底前,所有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按标准设置临床科室,并做到应开尽开、应诊尽诊;设置床位的要全面恢复住院功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不开展或缓开展住院服务。所有村卫生室要能够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不具备诊疗能力的要通过乡镇卫生院定期巡诊、派驻以及邻(联)村延伸服务等方式,保障基本医疗服务供给。
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全覆盖。各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城市医疗集团或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要于今年5月底前完成对所有基层成员单位医疗服务情况的摸底调查和一对一帮扶计划的制定,并于6月底前全面启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帮扶行动,通过科包院、设置联合门诊、联合病房以及建立中级及以上职称医疗专家定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坐诊排班制度等多种方式,尽最大努力补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科室和住院病房业务开展能力不足短板,全面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有效提升。
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全覆盖。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全省将通过海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医疗模块)自动抓取诊疗数据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开展情况监测评价,并作为基本药物补助等经费分配和绩效考核补助的重要依据。
省卫生健康委还将于今年7月起,在全省开展为期半年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纪律和作风专项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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